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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就地开展 服务入微暖心 ——资兴法院赴工地现场化解合同纠纷

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· 郴州
发布时间:2026-01-29 | 点击量:7676

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 章洁

“法官,我换了手机号没收到开庭通知,现在工地离不开人,能不能与对方商量调解解决?”1月26日上午,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即将开庭,审判庭内却未见被告李某身影,最终通过微信语音电话与李某取得联系。

据悉,该案立案前,资兴法院三都法庭曾通过李某户籍地村委与其沟通,李某承诺付款但未履行。案件受理后,法庭依法向李某户籍地邮寄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,均被退回,其登记的手机号也已停用。为保障程序合法、权利不落空,承办法官多方尝试,最终通过微信语音电话与李某取得联系。

微信语音电话中,李某解释自己因更换手机号未能收到传票,目前人在工地无法离岗,但同意调解。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、争议不大,且被告确有实际困难,为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,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调解现场“搬”到李某所在的工地,开展就地调解,进行现场办公。

​经过法院干警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,李某承诺年前履行付款义务,廖某表示理解李某困难,愿意达成调解。最终,在法院见证下,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,自愿签订调解协议,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工地现场得到圆满化解。

此次就地调解,是资兴法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。接下来,资兴法院将把司法服务进一步延伸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,通过巡回审判、现场办公等方式,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责编:刘建军

来源:湖南法治报